上海市临港实验中学成立师德考核小组的操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9-10-25    来源:上海市临港实验中学    作者:系统管理员

为切实加强师德考核工作,依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浦教人〔2019〕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师德考核小组人员的组成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浦教人〔2019〕4号》的规定,学校师德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
学校师德考核小组成员的组成:周晓敏、孙颂欢、陈紫以及教师代表姚弈虹、唐荻、田亚丽、王辉4人,共计7人。
二、教师代表推选办法
召开教职工大会,推选产生。
三、师德考核小组教师代表推荐资格
1.在平时的工作中秉公办事,坚持原则。
2.能自觉遵守师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其他行政领导不作为被民主推荐的对象。
 
           上海市临港实验中学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