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临港实验中学学生评优表彰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20    来源:上海市临港实验中学    作者:系统管理员

一、评选标准
(一)优秀少先队员
优秀少先队员分为市、区、校三级;具体评选标准参照上级下发文件。
(二)优秀学生干部、纪律之星、文明礼仪之星、劳动之星
优秀学生干部,须品学兼优,在中队或大队内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组织队内活动和管理队内事务上,表现突出。
纪律之星,自觉遵守校内班内各项规章制度、纪律规范,在班内纪律管理上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文明礼仪之星,自觉遵守各项文明礼仪要求,在班内文明礼仪规范的养成上,起到模范作用。
劳动之星,自觉且高质量完成各项劳动任务,主动承担临时劳动任务、有效组织和发动其他同学进行劳动者可优先考虑。
(注:学期内有年级、校级处分记录者,该学期无评优资格)
二、评选表彰的周期和名额
(一)区、市优秀少先队员评选周期为两年一次,根据上海市和浦东新区当年下发的文件确定名额。
(二)校级优秀少先队员评选周期为每学年一次,根据上海市和浦东新区当年或前一年浦东新区下发的文件确定名额,具体名额分配由校评优表彰评审小组商定。
(三)优秀学生干部、纪律之星、文明礼仪之星、劳动之星,评选周期为每学期一次,每班每项各一名。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学校应成立由校长、学生处负责人、大队辅导员、年级组长组成的评优表彰评审小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杜绝一切不正之风。
(二)民主推荐,规范操作
各项评优候选名单的产生过程要规范。在候选人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把优秀个人评选出来,形成较强的示范性和影响力。
评选推荐按以下程序:一般以中队为单位,由队员民主推荐,师生评议,产生中队候选人;由年级组组织师生代表讨论评议后确定年级候选人上报学生处和大队部;由学生处和大队部组织讨论评议后产生校级候选人;上报校行政会议审议确定最终人选。学校对推荐的候选人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推荐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表彰奖励方法
(一)市、区优秀少先队员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团委进行命名表彰,颁发证书,先进事迹材料登记表放入学生档案。
(二)校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生干部、纪律之星、文明礼仪之星、劳动之星由学校进行命名表彰,颁发证书,先进事迹材料登记表放入学生档案。
上海市临港实验中学
2019年6月